本标准规定了锅炉化学清洗的技术要求。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2.5MPa,蒸汽温度不超过350℃的船用锅护。
一、一般要求
1、锅护清洗前放尽锅内残水,进行高速水流冲洗。清除沉渣污物后,检查锅炉受热面水垢性质、生成情况及垢层厚度。
2、锅护清洗前,断开与锅护相连设备,必要时拆除阀门并封堵。
3、锅护受热面被水垢覆盖90%以上,且平均水垢厚度达到或超过1mm时,方可实施化学清洗。
4、根据锅炉型式、清洗剂种类、清洗方式、机舱工作环境等具体情况确定锅炉化学清洗方案,经批准后实施。
5、选择锅炉清洗剂时,尽量选用对人体损伤小的药品,操作人员须有防扩措施。
6、清洗现场应具有充足的水源,配齐消防照明装置、急救药品及劳保用品。
7、清洗时严禁烟火。清洗废液的排放应符合船舶所在港口的有关环保规定。
二,清洗系统
锅护酸洗时,须加装清洗泵、清洗液箱、清洗液加热设施、滤器及有关附件,并配备冲洗水泵。
清洗循环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:
1、清洗泵耐腐蚀,并能保证清洗所需的清洗液流速和扬程;
2、清洗液箱有足够容积,保证清洗液循环畅通,并能顺利排出沉渣;
3、清洗泵入口装滤网。滤网应有足够的流通面积;
4、将循环系统的所有设备、附件及有关管系组装为一个单元;
5、系统应有加药、加水、搅拌等设施,不可直接将酸洗溶液加入锅内。
三、清洗
1、碱洗
(1)注入锅内的碱洗液,在最高水位时,用文火加热,当汽压升至0.3MPa缓慢降零,每隔1一2h交替进行一次,使锅护受热面温度周期性变化,松动附着其上的水垢层。每当压力降至0.1 MPa时进行一次上下排污,排除锅内溶液水面上的油污杂质,并向锅内补充碱液,使其保持在原有水位上。
(2)碱煮过程中,定时测定不断下降的锅内溶液碱度,待碱度稳定在PH>14后,锅炉碱洗结束。水垢严重时,碱煮时间可适当延长。锅炉碱洗完毕立即停火,当压力降至0.05—0.1MPa时,打开锅护底部排污阀,排尽已松脱水垢及碱水,并用水冲洗直至出口水PH值小于90。
2、酸洗
(1)酸洗过程中定时测量PH值。若PH值在一定时间内稳定不变,并始终保持在1以下,酸洗结束。若PH值超过1,则需补加酸洗液,继续循环清洗。为减少船上污染,锅内清洗后的废液须用碱中和后才可排放至专用废液箱。
(2)锅内废液排出后注入一定浓度的碱溶液,在清洗泵的作用下循环,中和锅内残存酸液。
(3)中和循环应满足以下要求:中和溶液在锅内循环时,须将其加热,温度保持在80-90度,中和循环进行8小时以上;定时测量中和溶液在锅炉内的酸碱度,当ph值稳定保持在7-9时,中和结束;中和循环结束后,使锅护缓慢冷却,放尽锅内废液,并冲洗干净。
四、质量检查
检查时打开人孔和手孔,在锅炉受热面的可见部分至少有60%一75%以上无明显水垢、油污。
清洗作业结束,应按标准要求进行水压试验检查。